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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 - 活動訊息發布 | 2013-12-31 | 點閱數: 35206

第26屆台北國際建築建材暨產品展

The 26th Taipei International Building, Construction & Decoration Exhibition, 2014

 

前言:本展源自1987年首度辦理的「台北建材大展」。2003年起先後辦理10屆「台灣建築論壇」,成效甚佳。2014年展覽定於12月11–14日一共4天舉行,效果可期,敬邀共襄盛舉。

一、展覽時程及展出地點:
進場時間:2014年12月09日、10日。
展出時間:2014年12月11日至14日,每天上午10時到下午6時。
出場時間:於展前說明會時發布。
展出地點: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展覽一館及南港展覽館。

二、主辦單位:
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
大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

三、展出內容:
【主題區】
由指導、主辦單位以特定主題由專區形式展出。
【綠建築綠建材類】
需提報國內外相關證明文件始得在本區展出。
【基礎營建類】
營建技術工法、設備、機具及儀器,防水防熱技術工法與產品,建材生產設備、知識、技術等。
【裝潢建材類】
各種室內外裝建材、廚具及瓦斯器材、天花板、地壁材、照明燈飾、窗簾窗飾、園藝景觀、裝潢材料、家飾品…等。
【綜合建材類】
各類石材、石礦製品、FRP、GRC、PU、PS、PE、PVC…等材料、管路、磚瓦;機電設備、智慧化建築設備、衛浴設備、陶瓷建材、金屬建材、門窗…等。
【家具家飾類】
【環境工程及設備類】
【相關類】
CAD/CAM、專業媒體、圖書、電腦資訊、網路服務及相關之儀器、文具、行業等。

四、電子專刊及網路虛擬展:
大會專刊以光碟方式發行,並建構專屬網站網路虛擬展延續展出效果,資料刊登至下屆展會前。刊載內容請配合製作期程繳交。

五、參展資格:
1.已登記立案之國內或國外製造商、貿易商、服務業者或發明人。
‧展出本國產品者應具備條件:
      已向我國政府註冊登記,經營相關產品或服務。
‧展出國外產品者:
      經政府許可進口地區之外商或其在台代理商、經銷商、分公司及聯絡辦事處。
      代理外商參展之本國廠商,須先取得外商授權書或代理合約書等佐證文件資料。
‧以專館或團體名義聯合參展:
      需經主辦單位核備,並不得指定展出位置。
2.仿冒、偽造、變造或有其他違法情況,一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,立即強迫出場,所繳之費用不得要求
   退還,並須自負法律責任。
3.非主題相關產品、展出產品與報名資料不符、違反大會規定者,取消展出資格並沒收所繳交之費用。

六、參展辦法:
1. 開放報名日期:2014年 2 月 1 日起開放所有建材廠商報名。
2. 每一標準攤位為3M × 3M。報名時將下列資料一併繳交始完成報名手續。
◇報名表及公司登記證明影本(營利事業登記證、變更事項登記表或公司成立核准公文等)
◇相關文件(代理文件、授權文件、節能標章、綠建材標章…等)
◇攤位費用(包含:訂金-每攤位新台幣11,000元即期之支票、尾款-2014年10月5日前到期之支票)
◇其他:依參展商及展出產品情況,主辦單位保留追加其他文件、切結書、保證金之權利。
3. 未完成報名手續,不得選位,亦不得參展。額滿後報名者列為候補;為確保展出水準及參展廠商權益,大會保留接受報名與否的權利。

七、參展費用:
請參閱本展參展辦法。

八、攤位分配:
1. 參展廠商請依需要填寫希望展出的展館與產品分區。如其中一展館先額滿,請確認將變更展館或改列候補。
2. 主辦單位有權視展場容納狀況與報名狀況決定各展區之位置,參展廠商應依照產品類別選擇展出專區,不得任意更改展區。
3. 主辦單位將於適當時間以專函通知召開展前說明及選位協調會,選位原則如下:
◇繳清各費後始得選位,依所屬專區、攤位多寡及報名先後順序選位;攤位均應相連,不得橫跨走道;主辦單位保留是否依廠商展品類別規劃專區之彈性。
◇數家廠商不得合併選位,亦不得將攤位分租、轉租他人。
◇廠商如未能出席展前說明及選位協調會選位,概由大會安排,廠商不得異議。
◇詳細選位規定請見本展參展規定事項。


電話: (02)27588173
傳真: (02)27588183

地址: 110-11台北市信義路五段5號4樓F區26室 大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

 

※除週六、日外,十二歲以下孩童禁止入場。
※有關參展規定悉依本展「參展規定事項」及「外貿協會展覽場裝潢作業一般規定」,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或補充之。